1、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一般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
2、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一、法院开庭前律师会见当事人吗
法院开庭前律师是否可以会见当事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嫌疑人可以在被讯问开始委托辩护律师,而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会见嫌疑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逮捕是否允许会见家属吗
批捕后不可以会见家属。如果家属想见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见家属,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所以一般刑事案件批捕后如果没有经过批准不能见家人。
三、看守所会见接见的流程有哪些
看守所会见流程如下:
1、向看守所询问可以会见的时间;
2、到达会见时间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向看守所提出申请;
3、经过看守所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就可以会见。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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