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电视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贵港电视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办理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9号院万豪景苑二楼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4.5.6号窗口
三、贵港电视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
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分别情况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三)具备经营广告业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发给《营业执照》;(四)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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