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劳动合同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签订;
二、合同内容应当完整清楚、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资标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约定的条款。
三、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如试用期、违约金、培训费用的支付与赔偿、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更换工作岗位、调整工资待遇等内容,员工应考虑成熟,在自己能接受的情况下再签订;
四、不要签订空白劳动合同,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依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单位和员工各执一份。职工有权要求得到其中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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