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补偿标准:《企业员工带薪年薪实施方法》第15条第2款规定,使用者不安排员工年薪,不按条例和本方法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权命令期限不予纠正的,除了命令使用者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外,使用者还必须根据未休假工资报酬的金额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拒绝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上述规定,根据《实施办法》第10条第1款的规定,企业未安排员工年薪的,应按日薪的300%支付年薪。但是,计算日薪时,必须按未休假时间所属年度的工资标准分别计算。未支付未休假工资的报酬经劳动行政部门命令修正后仍未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上述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未休假工资的两倍作为补偿金,即应支付正常日工资的600%。但是根据《年休假办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如果员工自愿放弃年薪,有书面证据,使用者可以不支付年薪。
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几天
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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