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登记申请书初始登记怎么填写
1、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为默认联系人。
2、身份: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人本人的填写申请人,非本人的,请填写申请人的代理人。
3、证件类型: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类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4、证件号码: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
5、所占份额:填写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数形式填写具体份额,如1/3,1/2等。
6、户籍情况:自然人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机构根据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所在地选择填写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境外等。
7、联系电话:填写可以在工作时间方便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8、联系地址:填写申请人的联系地址。
9、邮编: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
二、房产初始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
1、当事人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的含义;
2、当事人必须以汉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实填写表格内容;
3、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毛笔。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签名、按指模确认,不得使用修正液进行修正;
4、当事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亲笔签署;5、表格中涉及数量、日期、编号的,应用阿拉伯数字。
三、房产初始登记提交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的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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