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有代位继承人,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第五,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民法典继承遗产的顺序
我国的民法典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还有继承顺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遗产的继承分为两个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时,通常让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确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让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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