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途中自己摔伤单位是否承担责任
时间:2023-08-05 17:52:14 42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如果员工在下班途中受伤,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员工摔倒是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造成的,否则员工摔倒是工伤,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向员工支付工伤待遇。此外,如果员工在下班途中受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员工摔伤,老板应否赔偿

从上铺跌落下来腰椎骨折屋顶作业时摔得不省人事员工摔伤,老板应否赔偿高女士来电:我在湖滨东路的一家餐饮店做服务员,住在餐饮店提供的宿舍里,一天夜里,我从上铺摔下来,老板只付了3天的医药费就不闻不问了。陈先生来电:我是个电焊工,5月15日从工地上的高处

从上铺跌落下来腰椎骨折屋顶作业时摔得不省人事

员工摔伤,老板应否赔偿

高女士来电:我在湖滨东路的一家餐饮店做服务员,住在餐饮店提供的宿舍里,一天夜里,我从上铺摔下来,老板只付了3天的医药费就不闻不问了。

陈先生来电:我是个电焊工,5月15日从工地上的高处摔下来,把脚摔断了,包工头只肯给500元误工费。

记者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高女士,她说,今年3月底,她看到这家餐饮店的招聘信息后前去应聘,当时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月工资800元、包吃住。上班一周后,她搬进了宿舍。由于质量不好,上下两层的铁架床摇晃得厉害,而且上铺没有护栏,存在安全隐患。刚开始,她不敢睡上铺,与下铺的同事挤在一起。后来天气热了,她只好硬着头皮睡到上铺。有天晚上,她在睡梦中从1.5米高的上铺摔下来,当场昏过去,医生诊断为腰椎骨折,至少要静养两三个月。餐饮店老板付了3天的医药费后,就不再管了。每天200多元的医药费让高女士无力承担,她只得停药出院。后来她找老板交涉,老板却说,高女士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摔伤的,不属于工伤,店方没有责任。

陈先生与高女士有类似遭遇,5月初他受雇于一个打游击的包工头,当时说好一天70元的工钱。15日,他在3米多高的屋顶作业时,不慎摔了下来,当场不省人事。医生说至少要休息三个月才能痊愈。包工头只付了第一次的医药费300多元,后来又给了500元作为误工费,就再也不管了。陈先生说,这500元远远补偿不了自己三个月的误工费,而且后续治疗费至少也要近2000元。

部门回应

市劳动监察支队:高女士是在宿舍内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高女士的意外摔伤是因餐饮店没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而导致的,那么餐饮店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高女士可通过诉讼,要求餐饮店支付医药费及赔偿金。同时,高女士还可在发生争议后的60日内,向餐饮店所在的区劳动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餐饮店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陈先生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受伤,但由于他受雇于没有正规资质的包工头,情况比较复杂。他可以先到劳动力大厦三楼的工伤科申报工伤认定,同时确认与包工头的劳动关系。如果认定为工伤,就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获得相应的赔偿。但若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报工伤,陈先生只能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伤保险 最新知识
针对员工下班途中自己摔伤单位是否承担责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员工下班途中自己摔伤单位是否承担责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