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在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方面成效显着。欧盟网络安全体系主要包含三大部分,一是立法,二是战略,三是实践。立法体系包含决议、指令、建议、条例等,战略体系包含长期战略与短期战略,实践则包含机构建设、培训、合作演练等多项内容。
(一)在立法方面
2006年3月马德里和伦敦公交系统遭遇恐怖袭击后,欧盟颁布了《数据保留指令》,该指令要求电信公司将欧盟公民的通信数据保留6个月到两年。但2014年4月8日,欧洲法院裁定《数据保留指令》无效,理由是该项指令允许电信公司对使用者日常生活习惯进行跟踪,侵犯了公民人权。
(二)在战略方面
2012年3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网络安全策略报告,确立了部分具体目标,如促进公私部门合作和早期预警,刺激网络、服务和产品安全性的改善,促进全球响应、加强国际合作等,旨在为全体欧洲公民、企业和公共机构营造一个安全的、有保障的和弹性的网络环境。2012年5月,欧洲网络与信息安全局发布《国家网络安全策略——为加强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努力设定线路》,提出了欧盟成员国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应该包含的内容和要素。2013年2月7日,欧盟委员会和欧盟外交安全事务高级代表宣布欧盟的网络安全战略,对当前面临的网络安全挑战进行评估,确立了网络安全指导原则,明确了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确定了未来优先战略任务和行动方案。这被认为是对2012年欧洲网络与信息安全局发布策略的积极响应。战略着力加强网络监管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建立国家网络犯罪应对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网络防御对策,从领导、组织、教育、训练、后勤等方面增强欧盟网络防御能力,并创造更多的网络防御演习机会;发展行业技术资源;推动双边多边合作等等。
(三)在实践方面
2013年1月,欧盟委员会在荷兰首都海牙正式成立欧洲网络犯罪中心,以应对欧洲日益增加的网络犯罪案件。网络犯罪中心连通所有欧盟警务部门的网络,整合欧盟各国的资源和信息,支持犯罪调查,从而在欧盟层面找到解决方案,维护一个自由、开放和安全的互联网,保护欧洲民众和企业不受网络犯罪的威胁。2013年4月,欧洲部分私人网络安全公司联合成立了欧洲网络安全小组,通过联合600多名网络安全专家针对问题作出快速有效的反应,建立伙伴关系。同时利用一线经验优势,在网络防御政策、风险预防、缓和实践、跨境信息共享等问题上向政府、企业和监管机构提供更有效和实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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