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明的过程中,首先,当事人需前往当地房管局向不动产产权权属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接下来,房管局将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只有当申请内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真实可信时才会予以登记。
最后,房管局会依据审核结果颁发房屋产权证书以确认其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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