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在接收鉴定结论的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超过15天不能要求重新鉴定。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必须要满一年,才能进行复查鉴定)。
3、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等级鉴定,应当以出院后第一次伤残等级鉴定为准.但如果相对方提出异议,则可以共同选择鉴定机构.以共同选择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起诉后被推翻怎么办
要推翻之前的伤残鉴定就必然要去当地法院认定的伤残鉴定机构
伤残鉴定机构只能确定伤残等级,对于误工和护理天数不具备鉴定能力,保险公司对于伤情标准在于:是否存在误工和误工多少天都要参考主治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中载明治疗期限,并且伤情是否需要护理,最后在主治医院开具的出院小结上是否有告知出院后仍需要休息等。
如果保险公司意见和医院告知存在出入,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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