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如下几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已经依法完成了其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且股东为设立人时,其他设立人均依法完成了相应的实缴出资责任的,公司破产后,股东因公司财产的独立性而无需额外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
2、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东应当依照《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的,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夫妻档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档公司不一定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性质为一人有限公司,且作为股东的夫妻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不是一人有限公司,但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的,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夫妻不需要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法规定的连带责任的承担范围是什么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连带的情形有: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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