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必须依法先向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申请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在中国办理登记手续,开设分支机构。我国政府主管机关目前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在对外国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准许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外国公司在中国申办分支机构有何要求
外国公司在中国申办分支机构有下列要求:
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表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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