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如果没有通知承包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由承包人修复,并另行委托他人修复的,承包人承担的修复费用以由其自行修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为限。对于在施工过程中被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需要自担因该等补救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及额外费用。由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通常与合格工程量关联,故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通常会使发包人获得拒付或扣减工程进度款的抗辩权。
而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不能修复或者发包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修复后要求承包人承担合理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
1、为对方按期施工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发包人除按规定向对方交付施工图和有关施工的技术资料外,要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拆除和领取建筑许可证等工作;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筑材料和设备;
3、及时进行验收工程、单项工程和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4、按期交付工程价款或报酬。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做好建筑材料、设备和构件的采购、供应和保管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3、接受对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
4、按期完成建设工程,提出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及时向对方交付;
5、依据合同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保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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