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两年之后,有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有不认罪服法、妨害其他罪犯改造的行为等,均应视为抗拒改造情节恶劣;
3、死缓期间再有故意犯罪行为的,可立即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一、死缓如何执行
1、死缓的执行场所。死缓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根据监狱法第2条的规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2、死缓期满后的处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满后,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有三种处理办法:
第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第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3、死缓期间的计算。根据刑法第51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死缓减刑的时间如何计算死缓的适用条件
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
死缓的适用条件包括:
(1)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是否可以适用减刑,要依据缓刑两年后的处理:
(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另外,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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