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概念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企业破产清算后赔偿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高利贷需要偿还吗?
在公司破产后,高利贷是否需要偿还,分为两种情况:
(一)以公司名义借的高利贷。在公司破产后,剩余资产进行债务清偿,在财务清晰明了的情况下,仅用剩余资产偿还,与公司法人、股东无关。
(二)以个人名义而借的高利贷。借款名义为个人,与公司是否破产没有关系,公司的资产仅仅只用来做公司的债务清偿,个人的借款还需要个人进行偿还,即使借款是为了公司的正常运转也一样。
众所周知,企业破产,剩下的资产会全部用来做债务清偿。那么,公司破产清算高利贷需要偿还吗?高利贷,本身利息是高于银行利息的,不过国家有规定,在一定的范围内,是法律允许的,合法的。若是以公司名义借的高利贷,在资产清算后会进行债务清偿。但若是以股东或者法人各人的名义借的高利贷,就需要自行进行偿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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