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之举便是提供关于主体身份的证据,具体而言即能够证明涉案人员在职于某公司并承担相应职位与职责的各项文件材料。
随后,需提供侵占行为方面的证据,诸如财务账簿和资金流动记录以及涉及到的合同协议书等,以明确揭示涉案人员非法占用公司财产的不法行为。
再者,需要掌握有关财物价值的证据,例如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经权威部门核准的价格鉴定文件,以此来确定被侵占财物的实际价值。
此外,证人证言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例如来自同事、商业伙伴等人的证词,这些都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来证实相关事实的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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