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侵害女员工权益的案件比较集中。虹口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黄凯为读者解答问题
王小姐:我结婚好几年了,快三岁了。其实,我们夫妻真的很想生孩子,但现实告诉我们,只要公司有女员工怀孕,很快就会有人接替你现在的职位。如果你不“休息”,领导不会好好看你一眼;如果你“休息”,那就意味着你解雇了自己。据说国家有规定,女工在生产期间不得随意解雇。但由于我公司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我完成生产后,劳动合同的续签是否会受到影响。请问,国家对女职工生育有保护性政策吗?如果单位违反了,我该如何维权A:一些企业对女员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采取歧视政策。她们有的是直接的,有的是隐性的,但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国《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除劳动者有重大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女劳动者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的劳动合同。当然,企业对女职工处理不当,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分别向劳动监察机关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企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但是我努力工作了近一年,公司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问过很多次,但单位总是说什么是急事。你有很多钱,我没什么好说的。上个月,我发现我怀孕了。我很高兴,打算留下孩子。但如果仔细想想,就有点矛盾了,怕被“炒鱿鱼”。几天后,还是被单位“炒”了,没有任何赔偿。和公司谈谈。公司说如果不签合同就不能付款。对不起,这合理吗?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A:雇主应该与雇员签订合同。常女士工作的化妆品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合同是违法的,公司应该受到处罚。根据常女士提供的资料,常女士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常女士在事实劳动关系期间怀孕,仍受《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保护。张女士应该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也就是说,她怀孕期间不能被解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就业的,常女士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对女职工采取不当处理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要求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应该准备相应的材料,比如平时的考勤卡、工资单、加班记录,以及身边同事的证明材料,包括我们平时联系的客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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