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人事档案在哪怎么查
1:毕业之前学校给你签订了一份材料,上面注明你档案打回的地址,那么你学校会将你的档案按你的意愿打回。
2:你未毕业之前学校发给你就业协议,你签订了单位,那么你学校会在你毕业的时候将你的档案打回你所签订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的户头里保存。
3:你一直未签订就业协议,或者签订了一直未将该交给学校,那么学校会有两个可能:(1)学校免费帮你保管2年,2年期满直接将你的档案打回你户籍所在地的市人才市场。(2)学校直接就打回你户籍所在地的市人才市场,人才市场也是会帮你免费保管2年,2年期满后档案还会放在那里,但是按月收取你的保管档案费用,等到你需要使用档案的时候自然会叫你将之前的档案保管费补交过以后才可以拿。
4:总结来说你找档案有几条基本的路线:
(1)打电话回学校,学校一般都会有毕业生的资料(2年之内,一般学校都只保存2年,时间长了就不好问了)让其帮你查询当初他把你的档案打到了哪里。
(2)打你户籍所在地的市人才市场的电话,或者登陆市人才市场的网站,可以查询到你的档案是否在当地保存。只要你有身份证号和真实姓名。
(3)回忆你是否签过什么单子你自己选择了你档案打回的地点,档案这个东西个人和公司是没有权限保存的,所以一般来说只有你所在的市人才市场和区人才市场两个地方。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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