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收回承租人是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是有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并赔偿承租人相对应的损失。租赁合同纠纷期限规定为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店铺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收回怎么办
店铺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收回承租人可以主张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租赁合同纠纷期限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租赁合同的税费有哪些
1.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将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城建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县、市属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
4.印花税:按签订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5.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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