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报资料齐全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2、审核:审核人员按《人民防空法》等法律要求进行资料审核,符合法定条件,予以许可,并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3、办结: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承诺时限发放《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第二联领取证书,并签收送达回执。
四、办理地点
硚口区武胜西街1号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重大项目1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六、办理机构
行政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1、《人民防空法》第22条、第23条;2、《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9条;3、《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第10条4、《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第10条、第11条
文章来源:武汉政府门户(http://www.qiaok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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