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认离婚时房产的价值
离婚时的房产价值确定方式如下:
1.双方可协商确定,但该协商确定的价格应当与房产市场价差别不应太过巨大。
2.评估确定,双方可申请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评估房产。
3.竞价确定,法院可对房产进行拍卖,拍卖价值为房产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缴税吗
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缴税。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将共有的房屋产权划分给另外一方,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发生转移的,只不过是所有权由原来的两人共有变更为一人所有,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三、离婚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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