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百元为标准通常很难认定侵占犯罪的成立条件。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经营管理或其他法律所规定的事项的他人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其规范中的“数额较大”,在实务审判中一般被认为需要超过一定数量的金额才能符合,然而八百元的数额尚无法满足这一标准。
尽管如此,您仍然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被告人主张归还相关财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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