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擅自将受托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忘物或埋藏物据为已有,且数额较大,经催告仍不予退还的情况。
然而,当所侵占之物的价值低于800元时,由于未能满足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条件,因此,这种行为一般不会被判定为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