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不批准但是必须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当然可以不批准,但是法律赋予员工预告离职的权利,因此批不批对员工能否离职不造成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员工离职后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但对方的离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劳动者追偿。
风险提示:员工申请离职理论上公司可以不批,但法律赋予了员工通知离职的权利,员工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有配合办理的义务,毕竟劳动关系是平等关系,公司不能强迫劳动者劳动,更不能限制劳动者选择工作的自由。因此积极配合才能解决问题,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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