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赋予每位员工的权利,而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员工自身的决定,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自己书面通知到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员工自身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而在30天之后,不管公司是否批准同意,都可以离职办理手续了。
二、《劳动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所以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离职只要员工提出申请随时都可以离职,正式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报告,公司根据情况在一个月内批准离职,如果公司一个月后还不批准,员工离职不受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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