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未付清全款卖家能否卖车
时间:2023-08-17 09:00:59 3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王某和李某存在所有权保留的约定,李某在未付清全部车款前并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当然无权再出售车辆,如果起诉的法院的话,法院会支持买卖合同无效的请求。理由如下:

(一)由于动产和不动产的不同物权特征,《民法典物权编》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物权公示方法,《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我国法律对不动产规定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对动产规定的是交付生效主义。但对动产的交付生效却又有限制性的规定,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保留的约定,故李某在未付清全部9万元车款前,该车辆的所有权仍归王某,李某无权出卖车辆。

(二)车辆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有法定的登记管理机关,车辆的所有权人所享有的物权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簿上均有记载。本案中,王某是车辆的法定所有权人,其向李某交付的行车手续也可作为其物权的证明,在该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前,该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对第三人即使是善意第三人也具有对抗效力。李某对该车辆的处分属无权处分,而魏某在占有车辆前明知该车的登记车主为王某而仍和李某订立买卖合同,其本身也有过错,故不能因其对车辆的占有而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三)魏某虽不能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但对其已向李某支付的3。5万元购车款却对李某享有债权请求权,可另案向李某主张权利。

卖车未过户出事故车主可以免责吗?

卖车已交付未过户出事故的车主可以免责,未交付的不可以免责。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8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合同无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新时间:2024-01-05 16:30:08
查看合同无效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无效 最新知识
针对买家未付清全款卖家能否卖车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买家未付清全款卖家能否卖车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