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是否可以得到辞职补偿或赔偿
对于员工是否可以得到辞职补偿或赔偿,要看员工的辞职理由是什么,具体如下:
1.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当然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可以,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其离职的,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还可能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2.员工以公司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逐而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力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员工因辞职被单位拒绝该如何处理
员工因辞职被单位拒绝应处理的方式是:可以要求公司说明理由;如果员工是依法提出离职申请的,则员工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离职。如果员工的辞职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可以更正后再申请辞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辞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n(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n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n(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n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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