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出售的房屋应根据建筑面积进行计价和交易。该建筑面积主要包括套内房屋的实际实用面积、套内门窗所占砌体墙的面积以及套内有棚架遮盖的阳台的实际可用面积,同时还需要扣除分摊的公共建筑部分的面积,如烟囱、通风管、管道井等结构设施均不应被纳入计算使用面积范畴。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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