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文山州富宁县共有两类土地:
第一类区域范围:新华镇所在地(富宁县总体规划范围内),平均补偿标准:60870元/亩。
二类地区:新华镇(富宁县总体规划区外)、桂潮镇、立达镇、板伦乡、东博乡、哲桑乡、南能乡、天蓬镇、木阳乡、培矮镇、古拉乡、花家乡、阿永乡。平均补偿标准为4355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各省辖市、直辖县(市)政府调整公布,与被征收地区综合地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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