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召开的全市贯彻落实《重庆市价格鉴定条例》动员大会上获悉,价格鉴定将作为我市二手房买卖的前置条件。也就是说,要买卖二手房,必须先请权威机构对二手房的价格进行鉴定,再根据鉴定价格进行交易。
为什么要进行价格鉴定?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在一次司法拍卖中,武隆的一个门面,本来只值50万元左右,却被不良中介机构估价到了100万元。虽然这一估价最终未被法院采信,但它已经扰乱了司法秩序,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
同时,由于没有公允的价格鉴定,房屋买卖的价格无章可循,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作为纳税依据的合同金额可能造假,客观上给国家造成税收流失。
据透露,下一步,市物价局拟在主城区试点,将价格鉴定作为二手房交易的前置条件,即二手房必须在进行了价格鉴定的前提下才能到房产交易所挂牌交易。目前,大足、垫江、荣昌已经在二手房价格鉴定前置方面率先起步。南岸区和江北区有望成为试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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