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的患病时间应发生在婚前,婚后患病的,另一方无权要求撤销婚姻。只有一方婚前故意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另一方方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期限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被隐瞒方应在知道另一方患病事实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要求撤销婚姻,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支持。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关系可以撤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虽然婚检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但国家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如果在结婚登记的时候隐瞒了患有重大疾病,比如患有艾滋病以及其他恶性传染病,却没有告知另一半,婚姻关系是可以撤销的。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应该在知道可撤销事由以后的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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