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在法律上怎么解决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一旦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通俗而言,婚姻被撤销后,再去登记结婚仍是头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姻被撤销之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是多久
民法典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限进行了限制,规定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除斥期间是不变的期间,不会像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和重新计算的情形。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一年除斥期间经过之后,当事人再以该法律规定起诉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将不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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