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在法律上的解决:夫妻一方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请求法院将现存的婚姻关系予以撤销。
一、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
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是:1、因胁迫结婚的;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无效婚姻中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民法典》实施后,不再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作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这里提到的重大疾病,在医学上认为婚前隐瞒的疾病主要是以下几种: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是精神分裂症还有狂躁症等;要有重症智力低下症;患有传染性、遗传性的疾病并且是不能治愈的。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没有在一年内这个期限提出撤销请求,即超过了请求期限,就不能再因此提出诉求了。
三、隐瞒肺结核病史结婚,婚姻有效吗?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乙肝并不是禁止结婚的疾病,所以隐瞒乙肝的婚姻一般认为是有效的,如果女方想离婚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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