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0天。
中国各地方和各单位对产假的长度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要了解具体能休多长时间的产假,你需要了解相关法规、地方政策以及自己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但是中国的有关法律保证了女性职工享有带薪产假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除了上述的基本产假,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往往根据生产时的具体情况和准妈妈的个人情况,酌情增加额外的产假。例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的女性(生育时已满24周岁)可以享受奖励假30天。有些地方还规定,如果出现剖腹产、难产等情况,产妇也可以享受额外的产假。
由于各地计划生育政策的和工作单位具体规定不同,产假的长短有很大的伸缩性。
下面是一些产假妈妈的产假经历:
“我的产假、晚育假、剖腹产假和积攒的年假累积起来,即90+30+15+10=145天,最后我休了将近5个月才上班。”——雯雯妈
“我在孕期的时候,身体一直时好时坏,没到3个月时就干脆请假在家休息。好在单位这方面要求不严,一直到生产前的几个月都给我按照病假算了。”——佚名
“我们公司的产假只规定了90天,没有其他额外的规定,因此生完孩子90天,我就上班了。”——baby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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