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被解雇后有哪些方法可以争取到三期工资
孕妇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等合法的方式来争取三期工资。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则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依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投保的,则产假期间的工资以依法由单位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二、孕妇被解雇合同丢了怎么办
孕妇被解雇合同丢了,可以找原用人单位复印一份,也可以不用管,解除或者终止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者可以随意处置,有离职证明劳动关系已经消灭即可。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持有的一份由劳动者随意处置,而用人单位持有的一份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辞退孕妇需要赔偿生育津贴吗
辞退孕妇需要赔偿生育津贴。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n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n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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