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登记收取费用标准:
通知明确,实行“房地一体”登记,即将现行房屋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两次收取登记费,统一整合为一次登记、只收取一次登记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八十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五百五十元。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一、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要收费吗?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二、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费用
房子过户需要登记费和工本费,具体的过户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按照要求,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等需要的材料;
3、受理后,审核提交的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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