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一个人名字,婚后买房首付怎么算
时间:2023-04-12 15:32:32 3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法院适用合法离婚要求执行房产能否判出房子

需要分情况分析:

1、一方婚前付清全款的情况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公证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怎么分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则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有约定赠与给谁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种情况下,若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只写一方一人名字,可以认定为约定赠与给一方,是该方的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出资支付部分房款,如首付款,后续按揭贷款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无论产证上是几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因此,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若非全款购房,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情况,还是拟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只赠与给一方为好,对该份赠与合同,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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