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争议的管辖地原则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若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意味着,如果劳动争议发生在某个地方,当事人可以向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处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争议的管辖地原则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若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管辖点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福利等发生的争议。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需要确定劳动争议管辖点,即劳动争议由哪个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争议的管辖点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特别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如果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多个地区或者跨越多个行政区划,也可能会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管辖。
确定劳动争议管辖点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争议金额、争议人数、争议内容等。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争议的管辖地原则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需要确定劳动争议管辖点,即劳动争议由哪个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争议的管辖点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特别重大的劳动争议案件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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