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四)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
一、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主要有: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4、在主观方面包括了,债务人的恶意、以及受益人的恶意。《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撤销权四个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债务人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四、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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