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停薪留职问题。根据现行规定,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一律不准停薪留职。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停薪留职问题。1、目前,事业单位正在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除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外,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与聘用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2、当前,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受聘人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因此现在事业单位不能办理停薪留职。三、停薪留职的期限问题。过去停薪留职签订协议一般都明确期限和相关事项,按协议执行。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均不能再办理或延续停薪留职手续,原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回单位上班,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提出辞职(辞聘)申请,按规定办理辞职(辞聘)手续。
事业编提前退休新规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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