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支付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06-06 22:13:17 27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休假期间,工资改为按月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享受生育护理假的,工资改为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应享受的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1、顺产享受90天生育津贴;

2、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津贴;

3、其他器具助产的增加7天生育津贴;

4、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5天生育津贴;

5、女职工晚育(年满24岁)的增加30天生育津贴;

6、男职工休息晚育护理假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7、终止妊娠不满12周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8、终止妊娠满12周不满16周的享受30天生育津贴;

9、终止妊娠满16周不满28周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10、终止妊娠满28周以上的享受90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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