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必须在医院发生吗
时间:2023-03-31 20:03:02 35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医疗事故纠纷必须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产生必须要有在医院进行医治造成损害的事实。

一、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具体几年

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该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赔偿以下费用:

一、为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被侵权人要进行及时抢救。这时就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费用。

二、误工费。即被侵权人从受伤害之后到死亡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可能发生的误工费。由于被侵权人受伤在医院治疗,不能进行劳动,因此而减少或者丧失了劳动收入,自然应当支付其在这段时间内的误工费。当然,如果被侵权人当场死亡,就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直接按照死亡赔偿金予以赔偿即可。

三、丧葬费。被侵权人死亡后,要为其购买墓地,对其进行埋葬、火化,进行安葬,这时就产生了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死亡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以后,侵权人要对死亡人的近亲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精神损害赔偿金。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此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不同,它不是对死者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三、发生医疗纠纷医生怎么办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造成医疗过失或者医疗事故纠纷的,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报告;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如实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相关情况,并向患者报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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