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妇的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等分割的。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出轨是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虽然这种行为违背理由,但不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如果其出轨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法定过错行为,则在分割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害。
女方出轨,男方要离婚,家产该如何分
1、女方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属于过错方,无过错的男方在双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收入是共同财产,女方出轨的话,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2、女方要是在婚内出轨的话,男方此时可以要求离婚,并同时要求女方承担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由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中强调照顾无过错方,因此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可以对出轨的一方适当的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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