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登记结婚,要求生育一孩的夫妻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一孩注册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方分别填写,经户籍所在村(居)或工作单位对其婚育情况审核属实盖章后,交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划生育行政服务中心注册登记、发放《手册。注册登记《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①、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片一张;④、对于确因户口空挂等特殊原因没有单位审核婚育情况的,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同事填写《生育一孩注册担保书,对其婚育状况进行担保,担保人须有正式工作单位,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从村(居)、单位接受新婚夫妻要求生育一孩的全部材料之日起,经审核符合政策要求、手续齐全的,要在规10个工作日内,把《手册发放到本人手中或告知本人到所在村(居)、单位领取;经审核不符合政策的,要在10个工作内书面告知本人,说明不予注册发放的理由;经审核材料不齐全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告知本人补充有关材料或派人核实有关材料,材料齐全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注册发放《手册或给出不予办理的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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