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与现役军人离婚是法律允许的,且因为双方都为军人,所以无需经过对方的同意,要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即可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二人离婚。
军人离婚怎样
离婚程序有
一、首先是进行调解;
二、调解无效后才会走司法程序;
三、在出具证明之前还要经过军内调解,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是军人离婚中特有的程序;
四、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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