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截留电费15万获刑
时间:2023-06-11 10:04:44 34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固始县一名电业局职工在供电所负责人的许可下,利用职务之便,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相互勾结,采取变换电表手段,将用户上交的电费152556.97元截留私分。2月1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固始县电业管理局东关供电所职工魏冬、副所长张荣洲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法院同时以贪污罪判处固始县信合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职员游庆翔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魏冬原系固

始县电业管理局东关供电所职工;被告人张荣洲原系固始县电业管理局东关供电所副所长;被告人游庆翔原系固始县信合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职员。

2008年6月,被告人魏冬征得张荣洲的许可,与被告人游庆翔合谋,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固始县城关镇踏月寺街碧桂苑小区的用户应缴电费。为此,被告人魏冬、被告人游庆翔采取先由游庆翔以物业公司名义,按各用户电表显示的用电量,收取该小区内部分用户电费,然后二被告人将收取的电费私分。为掩盖罪行,被告人魏冬先后将电业局用以直接收取碧桂苑小区电费的总电表更换三次。

自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三被告人共侵吞电费152556.97元。其中魏冬分得赃款100000元,张荣洲得赃款30000元,游庆翔得赃款20000元。

案发后,三被告人退出全部赃款。被告人游庆翔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冬、张荣洲、游庆翔合谋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盗窃电力、截留私分电费的手段,非法侵吞公款152556.97元。其中被告人魏冬得赃款100000元,被告人张荣洲得赃款30000元,被告人游庆翔得赃款20000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且属共同犯罪。被告人魏冬在共同犯罪中,具体实施了偷电的行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张荣洲虽系国家工作人员,但其未具体参与实施偷电的行为,仅从中分得部分赃款,所起作用是次要的,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游庆翔在共同犯罪中,未具体参与实施偷电的行为,仅从中分得部分赃款,所起作用是次要的,系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游庆翔案发后投案自首,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三被告人积极退赃,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全文8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电费
    电费是一个企业、单位、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所耗费的电能电量所产生的费用。电费的计算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按用电最大需量计算,另一种是按用电容量计算。 用户超过规定期限交付电费时,应向供电企业交付延期付费的经济补偿费用,又称电费滞纳金。...
    更新时间:2024-02-01 17:15:07
查看电费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电费 最新知识
针对职工截留电费15万获刑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职工截留电费15万获刑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