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条文,若开发商未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其合同义务,那么应当向买受人支付逾期还款金额的20%以承担违约金责任。又倘若带给买受人严重经济利益受损情况(如房产延迟交付、资金无法追回等),那么违约金数额可以适当予以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关于具体的违约金数额,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必须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同时还需要根据违约行为所涉及的范围及严重性来评估实际损失的规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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