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受到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以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女职工有权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此外,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也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且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在休假日劳动,也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加班。这是为了保护女职工的权益,确保她们能够在健康和安全的环境下哺乳孩子。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在休假日劳动。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哺 乳 期 用 人 单 位 违 规 处 罚 规 定
哺乳期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当给予哺乳期员工相应的保护和支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却违反相关规定,对哺乳期员工进行违规处罚。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对哺乳期员工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哺乳期员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涉及刑事责任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哺乳期是员工人生中不可或缺的阶段,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保护和支持,不得违规对待哺乳期员工。同时,劳动者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遇到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受到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降低其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涉及刑事责任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期员工相应的保护和支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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