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登记、分公司登记是指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领取《营业执照》,申请营业登记。申请营业登记、分公司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申请营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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