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评估比准价格的确定
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按下述二个价格从高确定:
1、核发拆迁许可证之月与被拆迁房屋同类地段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
2、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3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的价格。
(二)非住宅用房拆迁评估有关系数及规定
1、《关于调整非住宅用房拆迁评估系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拆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土地评估价公式中,期日修正系数从1.05调整为1.18。
2、采用成本法评估非住宅房屋时,土地评估价也可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方法求取。房屋装修的评估,可以按《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的通知》规定的装修费用标准,在上浮20%的范围内,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一、征地补偿协议签订主体是谁
根据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是依法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实践中,一般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作为征地补偿协议的一方订立主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实施征地,相关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实践中,农村征地补偿协议一般由地方政府设立的征地办公室作为另一方订立主体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征地办公室作为市、县政府负责土地征收的授权机构,代表市、县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其法律后果由市、县政府来承担。
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1)征地告知书;
(2)征地公告;
(3)补偿登记;
(4)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补偿安置方案;
(6)听证
(7)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
(8)支付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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